澳门《电子政务》及细则生效 电子政务进入新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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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 要】:中新社澳门9月27日电 (记者 龙土有)澳门《电子政务》法律以及《电子政务施行细则》行政法规27日正式生效,为建设数字政府,推动公共服务电子化提供了法律基础,标志着澳门特区政
中新社澳门9月27日电 (记者 龙土有)澳门《电子政务》法律以及《电子政务施行细则》行政法规27日正式生效,为建设数字政府,推动公共服务电子化提供了法律基础,标志着澳门特区政府电子政务进入新阶段。
澳门特区政府行政公职局当天举行新闻发布会,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内容。
据介绍,《电子政务》法律的主要内容包括:订定以电子方式进行的行政活动等同于传统的行政活动;规定免除私人递交已由政府管有的文件;规定电子政务须使用可靠及适当的电子身份识别工具;规定统一电子平台数字化证照的法律效力等。
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表示,为配合该法律生效,特区政府将遵循便民便商原则,围绕电子证明、数码证照、数码化接待、电子通知四大核心服务,有序落实一系列公共服务的电子化。
澳门特区政府从2019年起,推出“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”手机应用程序,推动“一网通办”政策。高炳坤介绍,目前已有21项公共服务进驻“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”,另有19项公共服务使用“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”身份识别及电子通知等技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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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新闻网
文章来源:《电子政务》 网址: http://www.dzzwzz.cn/zonghexinwen/2020/1008/333.html